首页 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三、 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三、 三、 防御洪水安排 (一) 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 1. 当淮河干流王家坝水位低于29.3米时,利用河道行洪。当王家坝水位达到29.3米,且继续上涨,视雨情、水情和工程情况,适时启用蒙洼蓄洪区蓄洪,降低王家坝水位。宿鸭… 2. 当淮河干流正阳关水位低于26.5米时,原则上利用河道行洪。 当姜唐湖、荆山湖等行洪区达到运用水位时,适时启用相关行洪区,控制淮河干流中游水位。 3. 洪泽湖汛限水位12.5米(蒋坝站水位,下同)。 当洪泽湖水位达到13.5米时,充分利用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及废黄河泄洪;淮、沂洪水不遭遇时,利用淮沭河分洪。 (二) 设计标准以上洪水。 1.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临淮岗坝前水位仍超过28.51米,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按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7.5米控泄,加强正阳关以下堤防防守,适当利用堤防超… 入江水道、入海水道、淮沭河、苏北灌溉总渠等适当利用堤防超高强迫行洪,加强防守,控制洪泽湖蒋坝水位不超过17.0米。 2. 在运用上述措施后,正阳关水位仍达到28.0米,视水情和工程情况,弃守淮北大堤颍左淝右圈堤,以保证西淝河左堤及其以下淮北大堤和淮南、蚌埠城市圈堤的安全。 当洪泽湖蒋坝水位达到17.0米,且仍有上涨趋势时,利用入海水道北侧、废黄河南侧的夹道地区泄洪入海,以确保洪泽湖大堤的安全。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