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当姜唐湖、荆山湖等行洪区达到运用水位时,适时启用相关行洪区,控制淮河干流中游水位。

当姜唐湖、荆山湖等行洪区达到运用水位时,适时启用相关行洪区,控制淮河干流中游水位。

预报正阳关水位接近26.5米,或颍河发生较大洪水时,启用茨淮新河分洪。

正阳关水位达到26.0~26.5米,或淮北大堤等重要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时,适时运用城东湖,控制正阳关水位。

润河集水位超过27.7米,或正阳关水位已达26.5米时,视淮北大堤等重要工程情况,适时运用城西湖蓄洪。

蒙洼、城东湖、城西湖蓄洪后,正阳关以下支流来水过大,威胁淮北大堤及淮南矿区安全时,运用瓦埠湖蓄洪。

预报正阳关水位超过26.5米,并可能危及淮北大堤安全时,梅山、响洪甸、鲇鱼山等重点大型水库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为正阳关以上淮河干流错峰。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正阳关水位仍达到26.5米,且继续上涨,启用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拦洪蓄洪,控制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6.5米。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运用后,当城西湖蓄洪水位达到27.6米时,临淮岗库区内的临王段、陈族湾、大港口应及时蓄洪,控制临淮岗坝前水位不超过28.51米。

当蚌埠水位接近22.6米时,视雨情、水情和工程情况,适时启用怀洪新河分洪,控制蚌埠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