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一、 应予废止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20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20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一、 应予废止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20件) 20 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问题报告的批复 1974年1月9日 已被1977年国务院关于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会议情况报告的批复代替。 民族事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