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五)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五)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五) 删去第二十六条中的“年度检验”和“年检费”。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