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 67.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 67. 67.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的“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修改为“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职务,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过程中,破坏公私财物或者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 6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