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07年) 三、 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07年) 26 三、 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需要照顾和鼓励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的,过渡优惠执行期限不超过5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