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16年) 四、 政策保障 (二)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16年) (二) 四、 政策保障 (二)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在试点地区扩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其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服务行业。将服务外包领域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由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广到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