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二、 同意对清理整顿后保留下来的原二类口岸分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一)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一) 二、 同意对清理整顿后保留下来的原二类口岸分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一) 效益好,布局合理,能够实施有效监管的,纳入国家口岸发展规划,分期分批报国务院审批;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