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二、 同意对清理整顿后保留下来的原二类口岸分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三)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三) 二、 同意对清理整顿后保留下来的原二类口岸分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三) 有一定效益,但不属于常年过货的,作为临时开放口岸,按临时口岸审批程序报批;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