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年) 二、 删去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年) 此外,对部分条款的表述予以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二、 删去第四十四条。 此外,对部分条款的表述予以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