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三、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三、 三、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迅速报告当地人民公安机关: 1. 伪造或仿造布告、护照、委任状、袖章、符号、胸章、证券及各机关之文件等。 2. 私自定制各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之钢印、火印、徽章、证明、号牌或仿制者。 3. 遇有定制非法之团体、机关戳记、印件、徽章或仿制者。 4. 印制反对人民民主、生产建设及宣传封建等各种反动印刷品者。 二、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