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15
15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32项明确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的实施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32项明确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的实施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