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二章 经营资质条件 第十条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经营资质条件 第十条 经营运输的船舶应按规定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营运证》。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