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2000年) 第五十九条

第五十九条 运单内容,一般包括下列各项: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货物名称、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运输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船名、航次;

起运港、中转港和到达港;

货物交接的地点和时间;

装船日期;

运到期限;

包装方式;

识别标志;

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