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年) 第三章 信用证业务办理 第五节 转让 第二十九条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信用证业务办理 第五节 转让 第二十九条 第二受益人拥有收取转让后信用证款项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