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201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应当公示以下收费: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