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商务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规范性文件需要解释的,由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提出解释意见,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参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公布。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部法制机构提出书面审查建议。书面审查建议应当载明建议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建议审查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3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