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 第八章 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所指日期均不包括期间开始之日,也不包括在途时间。期间届满的最后1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1日为期间届满之日。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有关执法文书由各地按本规定附件中的示范格式印制。有关文书制作规范视情况另行制定。 第六十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内”均包含本数。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当地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8年10月15日国内贸易局发布的《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商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格式(略,详情请登录商务部网站)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