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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对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内部审计有效性、外部审计质量、信息披露透明度等进行审查。其中针对预期信用损失法外部审计质量,重点审查以下事项:

外部审计师是否在预期信用损失法审计中通过合理安排审计计划、配备合格审计人员以及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等,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各个阶段均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

外部审计师是否通过了解银行的业务模式、相关管理流程等有效识别和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

外部审计师在哪些领域以及何种程度依赖银行的内部控制,是否对拟依赖的内部控制实施了有效性测试。在内部控制无效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下,审计师是否及时调整审计计划、实施更有效的审计程序。

外部审计师是否充分利用相关专家的工作来检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相关的重要模型以及关键参数。

外部审计师是否制定并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