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债权及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均为100%。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