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2019年) 第二章 商业银行股权的托管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2019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股权的托管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可以委托托管机构代为处理以下股权管理事务: 为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股东提供股权信息的查询服务; 办理股权凭证的发放、挂失、补办,出具股权证明文件等; 商业银行的权益分派等;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股权事务。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