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201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可以委托托管机构代为处理以下股权管理事务:

为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股东提供股权信息的查询服务;

办理股权凭证的发放、挂失、补办,出具股权证明文件等;

商业银行的权益分派等;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股权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