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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应用文档。文档应至少包括:内部评级结果和风险参数量化估计值具体运用领域和相应支持文件、用于计算监管资本要求的内部评级体系与内部风险管理之间差异的记录、应用检查和独立审计报告等。商业银行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跟踪记录应用实际状况,便于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