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九章 内部评级应用 第一节 总体要求 第二百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二百三十一条 第九章 内部评级应用 第一节 总体要求 第二百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人员应了解内部评级体系、评级模型以及评级结果实际应用的状况。其中,涉及授信发起、审批、发放以及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深入理解内部评级的应用范围和程度。 第二百三十条 目录 第二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