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六章 风险参数量化 第三节 违约概率估计及要求 第一百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六章 风险参数量化 第三节 违约概率估计及要求 第一百三十七条 计算违约概率的时间跨度一般为1年。为估计长期贷款的风险水平,商业银行可采用3年、5年等不同期限的累计违约概率来确定债务人等级。 第一百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