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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一百二十九条

第一百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制定重新确定账龄的政策,并确保统一实施。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重新确定的账龄(包括贷款展期、延期偿付等)计算债项逾期天数。重新确定账龄政策至少应包括:

重新确定账龄的审批人和报告要求。

重新确定账龄前债项的最低账龄。

重新确定账龄的债项逾期情况。

每笔债项可以重新确定账龄的最大数量。

对债务人偿债能力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