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二章 信息科技治理 第六条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六条 第二章 信息科技治理 第六条 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