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2007年)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2007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资本充足状况,包括风险资产总额、资本净额的数量和结构、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