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代理业务台账,逐笔记录有关内容,台账至少应当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代理险种、保险单号、保险期间、缴费方式、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姓名及其执业登记编号、所属网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名称、保险金额、保险费、佣金等。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