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在本办法施行前已通过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的代理银行,初审行应当对照本办法第十一条梳理代理银行情况,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督促其限时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