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条 经准予代理支库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以下统称代理银行)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与初审行签订“代理支库业务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承诺等。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