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代理支库业务审批行为,保障国库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支库业务审批,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代理支库业务的行为。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代理支库业务的审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申请代理支库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以下统称初审行)受理与初步审查,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以下统称审批行)负责审批。未…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国库部门具体承办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事项,负责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申请材料受理、相关文书制作送达、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六条 申请人原则上为拟具体承办代理支库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或其分支机构。 第七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任何商业银行、信用社不得开展代理支库业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