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支库业务审批,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代理支库业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代理支库,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由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