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一条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一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手续自动生效。电力交易机构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