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正常结关数据审核免税。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