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交易和清算 第十九条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交易和清算 第十九条 同业拆借的资金清算涉及不同银行的,应直接或委托开户银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办理。同业拆借的资金清算可以在同一银行完成的,应以转账方式进行。任何同业拆借清算均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