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资铁路与地方铁路行车安全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合资铁路与地方铁路行车安全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合资铁路与地方铁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地方铁路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 第三条 铁道部依法行使对合资铁路、地方铁路行车安全管理的职责,监督、检查铁路行车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和办法的落实情况,纠正违反铁路行车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和办法的行为。 第四条 铁道部授权铁路局对指定的合资、地方铁路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被授权的铁路局对合资、地方铁路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职责是:代表铁道部对合资、地方铁路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和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纠正违反… 第六条 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应积极开展对地方铁路行车安全管理的调研工作,总结交流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的咨询和服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