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资铁路与地方铁路行车安全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合资铁路与地方铁路行车安全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铁道部依法行使对合资铁路、地方铁路行车安全管理的职责,监督、检查铁路行车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和办法的落实情况,纠正违反铁路行车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和办法的行为。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