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依法对合格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进行的证券投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