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2007年) 第五章 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 第二十六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 第二十六条 申请募集的基金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选择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