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201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