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一条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