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1998年) 第二章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1998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 第十九条 听证主持人可以通知与听证案件有关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参加听证。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