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2018年)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2018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