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十八条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十八条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第211类12款01项“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支出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第211类15款01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新增)。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