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十七条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十七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等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