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快推动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以下称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开展发达省(市)对口支援三省藏区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 重要意义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 (二) 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有序实施。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编制对口支援规划,明确支援目标、重点任务和建设时序,做好与国家和地方规划的衔接,精心组织实施,有序开展对口支援。 (三) 工作目标。到2020年,经过援受双方共同努力,力争使三省藏区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特色优势产业…

三、 时间安排与结对关系

(一) 时间安排。发达省(市)对口支援三省藏区工作期限暂定为2014年至2020年。2020年以后的工作,将根据实施情况另行研究。 (二) 结对关系。综合考虑东西扶贫协作基础、支援省(市)财力状况和三省藏区困难程度等因素,按照一省(市)对一州的原则,确定由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对…

四、 重点任务

(一) 大力扶持教育发展。统筹扶持受援地校舍、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资源等硬件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管理能力提升等软件建设,重点支持藏区双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异地办班和人才… (二) 支持培育优势产业。积极扶持受援地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生态型农牧业示范园区,大力发展农畜产品、藏药、绿色食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民族手工艺品等特色加工业,努力打造… (三) 努力促进就业创业。大力扶持受援地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努力开拓就业渠道,为当地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和引导藏区高校毕业生在受援地就业创业。通过订单式… (四)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帮助和引导受援地转变发展观念,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积极探索和推行绿色发展模式。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提高受援地环境监管能力,加… (五) 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加强受援地农牧区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文化、社会保障、基层组织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农牧区水、电、路… (六) 深化经济技术和人才交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产学研、技工贸合作,鼓励支援省(市)引导本地企业到受援地投资兴业,参与优势资源开发或深加工,延伸产…

五、 保障措施

(一) 建立协调机制。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经济社会发展组)负责指导协调对口支援三省藏区工作。支援省(市)和四川、云南、甘肃三省政府要建… (二) 制定支援规划。支援省(市)会同受援地组织编制本省(市)对口支援规划,明确重点领域和项目,经受援地所在省发展改革部门综合平衡后,报经济社会发展组审核,由支援省(市… (三) 安排支援资金。天津市、上海市和浙江省要按照东西扶贫协作机制要求,统筹考虑三省藏区以外其他贫困地区的平衡关系,与受援省协商确定对口支援三省藏区资金规模。广东省(含… (四) 做好协调服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指导做好对口支援规划与国家有关规划的衔接。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向支援省(市)… (五) 加强监督检查。援受双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统计报告、信息通报、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