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2014年) 五、 保障措施 (一) 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2014年) (一) 五、 保障措施 (一) 建立协调机制。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经济社会发展组)负责指导协调对口支援三省藏区工作。支援省(市)和四川、云南、甘肃三省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对口支援领导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负责本省(市)对口支援工作的管理、协调和落实。各受援州、县要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和完善由援受双方共同参与的对口支援领导工作机制,协调落实本地区对口支援各项工作。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