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2014年) (二)

(二) 结对关系。综合考虑东西扶贫协作基础、支援省(市)财力状况和三省藏区困难程度等因素,按照一省(市)对一州的原则,确定由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对口支援三省藏区4个藏族自治州和2个藏族自治县。具体结对关系为:

——天津市对口支援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

——上海市对口支援迪庆藏族自治州;

——浙江省对口支援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

——广东省(含深圳市)对口支援甘孜藏族自治州。

此外,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继续做好东西扶贫协作机制下对甘肃省、云南省、四川省藏区以外其他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