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七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财政部批复国家税务总局部门预算后,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向下级预算单位批复专项经费预算。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