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体育主管部门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下处分: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返还已获得的经济资助;

通报批评;

依法给予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相关人员警告、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